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上调为二级
自6月11日以来,我市连续报告新发地批发市场相关的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病例以每日两位数增加,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近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指导下,我们组织专家对疫情态势进行了分析评估,经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程序报批后,确定自6月16日起北京市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
一、上调应急响应等级的相关考虑
从全球看,境外疫情呈现持续扩散蔓延态势。目前全球疫情短期内难以有效控制。境外输入仍是我市最重要的疫情风险。
从我市看,6月11日,我市在连续57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后,再次出现本地病例。截至6月15日24时,累计报告116例检测阳性者,其中确诊病例106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所有病例均与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直接或间接的流行病学关联。此起聚集性疫情已波及9个区(丰台、大兴、海淀、房山、西城、东城、朝阳、石景山和门头沟,占全市56.3%)、28个街道(1个高风险、27个中风险,占全市8.3%),并在三个省引发相关病例(河北3例,辽宁2例,四川1例)。本起聚集性疫情初步判定由人际传播或物品环境污染引发的感染所致,且密切接触者中出现了明确续发感染。这些情况再次给我们敲醒了警钟,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刻认识疫情风险随时随地存在,常态化防控一刻都不能放松。只要一天没有取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就必须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我市目前防范境外输入和本市及国内扩散风险形势严峻,必须主动出击、果断处置,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把这次聚集性疫情控制住,坚决遏制疫情向市内外扩散。经综合考虑,我市应将响应级别从三级调至二级。
二、调至二级响应下必须坚持的措施
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后,总的就是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强化底线思维,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措施,科学、精准、有效抓好防控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要继续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管控工作。在防控工作中,还要注重科学、精准、有效抓好应对,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二级应急响应下,必须坚持的“九严格”措施有:
一是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和健康监测;
二是严格公共交通体温检测和公共场所测温验码等措施;
三是严格进出京管控,境外入京人员全部集中观察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街乡、新发地市场相关人员禁止离京;
四是严格发热就诊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管控;
五是严格医疗卫生系统防控和医院感染控制;
六是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七是严格农贸市场、餐饮食堂等重点场所防控;
八是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单位和个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九是严格个人卫生管理,提倡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健康行为。
三、调至二级响应下加强的防控措施
主要有:
1.严格农贸市场、菜市场、餐饮店、单位食堂等场所防疫措施,全面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并加强监测,对地下阴冷、潮湿的经营场所全部关停。上述场所相关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
2.严格口岸食品检验检疫,完善进口食品检疫标准,加强溯源管理。
3.中高风险街乡、新发地市场相关人员禁止离京,其他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恢复社区封闭式管理,落实测温、查证、验码、登记等措施后方可进入。中高风险街道(乡镇)所辖小区(村)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高风险街道(乡镇)所辖小区(村)进行全封闭管控,人员只进不出、进行居家观察并做核酸检测。
5.调整公共交通限流比例,控制满载率。落实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防控工作。
6.在10类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基础上,对过去14天到过新发地、玉泉东、天陶红莲市场等重点区域人员及密接者检测全覆盖,并扩大检测范围。
7.恢复各年级线上教学,高校学生停止返校。
8.商务楼宇、商超、酒店宾馆、餐馆、工厂、工地、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和健身场所须做好体温检测、日常通风消毒和健康宝“绿码”查验。二级应急响应级别下不需要停工停产,但是下调办公楼宇到岗率,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
9.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及公园景区限流30%,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远端疏导等防控措施;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实行预约限流措施;停止开放篮球、排球、足球等团体及对抗性运动项目;关闭文化娱乐场所和地下空间体育健身场所、游泳馆等。
10.对监管、养老、福利、精神卫生等特殊机构场所,实行严格封闭式管理,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11.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条件下,可举办100人以内规模的会议或召开视频会议。停止举办会展、体育赛事和演出活动。
12.坚持门诊预约挂号制度。
13.停止开放境内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
14.坚持科学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医疗卫生等专业机构、从事公共服务人员等必须佩戴口罩。小于1米近距离接触、处于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15.非必要不聚餐聚会聚集,严防人员扎堆,开展活动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人群密集场所要加强通风,严格按规范加大清洁消毒频次和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分析评估国内外及本市疫情,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卫健委专家组的具体指导下,在首都市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硬仗,坚决不让来之不易的疫情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首都安全。
来源:北京发布、中国新闻网
推荐阅读